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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简化版安评?最新美白化妆品申报攻略解析

什么是祛斑美白产品


人体皮肤颜色主要由皮肤中黑色素的种类、数量和分布决定。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主要是指有助于减轻或减缓皮肤色素沉着、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化妆品,改善因色素沉积导致痘印的产品也应作为祛斑美白类产品申报。

仅通过物理遮盖形式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可申报“祛斑美白类(仅具物理遮盖作用)”。

仅通过提高水合度、清洁、去角质等方式,提高皮肤亮度或者加快角质脱落更新的,与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的主要作用机理存在区别,不属于祛斑美白类化妆品。

配方中仅使用防晒剂、未使用祛斑美白剂的产品,可申报“防晒类”,不可同时申报“祛斑美白类”,此类产品可宣称帮助减轻由日晒引起的皮肤黑化、色素沉着,不可直接宣称祛斑美白作用。

根据作用机理,祛斑美白化妆品又分为物理美白(祛斑美白类(仅具物理遮盖作用))和化学美白(祛斑美白类)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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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斑美白化妆品上市前要求

由于祛斑美白类产品风险程度相对较高,《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其属于特殊化妆品范畴并实行注册管理需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

祛斑美白化妆品注册流程和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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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

物理美白申报周期:约7-11月

化学美白申报周期:约10-13月

祛斑美白化妆品注册所需资料

◆化妆品注册与备案信息表;

◆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产品配方(包含全部原料安全信息);

◆产品执行的标准;

◆产品标签样稿;

◆产品检验报告;

◆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产品的其他功效宣称摘要(如有);

◆可能有助于注册的其他资料。

祛斑美白化妆品注册检验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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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键要点(难点解析)

在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的产品配方中,应填报有明确的祛斑美白剂。如果不是单一成分的,应当在配方表使用目的栏中明确其具体的祛斑美白功效成分。

1.在申报仅具有物理遮盖作用的祛斑美白化妆品时,产品配方不宜添加化学美白成分。如果产品配方中含有化学美白成分,则产品可能实际上具有化学美白作用,这将与宣称的“仅物理遮盖”功效相冲突。

2.祛斑美白剂的使用应科学合理,除已批准可作为祛斑美白剂使用的化妆品新原料外,应提供一定的使用依据,说明其作为祛斑美白剂使用的合理性。


那么祛斑美白功效成分依据应当如何提供呢?

化妆品注册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研发情况,从以下两类依据中选择至少一类提供:

第一类为通过法规公布或者由监管部门批准作为祛斑美白功效原料使用的法规资料。其中,对于植物提取物等非单一成分原料,应有明确的发挥祛斑美白作用的具体功效成分。

第二类为原料的作用机理科学依据和功效评价报告。


目前中国没有官方公布的祛斑美白功效成分清单,对于化学美白成分的选用,综普建议可参考韩国美白功效原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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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小贴士

祛斑美白类化妆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注册人应当在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期间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综普不仅提供全面的注册申报服务,还涵盖产品标签&配方合规审核、原料合规性分析、安评数据分析、产品变更和到期前延续服务。

综普拥有十三年的产品合规经验,团队经验丰富的技术老师,可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细致申报服务,有相关需求或者疑问,欢迎及时联系我们。

综普提供的服务

美白类等特证全程申报代理服务;

配方和标签合规性审查服务;

原料和安评数据分析服务;

申报意见整改技术支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