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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分局严厉查处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行为

        近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执法分局开展化妆品持证生产专项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通过飞行检查方式,重点检查企业在2017年1月1日后是否按要求在领取换(核)发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之前停止化妆品生产。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已立案查处6宗无证生产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

下一步,药品监管执法分局将继续加大对无证生产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是加强巡查,继续对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二是加强化妆品经营企业履行索证索票义务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化妆品经营企业在购货时索取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材料;
三是加强督导各区局开展查处无证生产化妆品工作;
四是鼓励消费者对无证生产化妆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