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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CS就茶树油在化妆品中的安全性发布初步科学意见

2025年5月28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了编号为 SCCS/1681/25 的《关于茶树油(Tea Tree Oil, TTO)使用于化妆品中的科学意见》——SCCS/1681/25号意见初稿正在征询评议,反馈截止日期2025年8月18日。这份长达百页的报告明确了茶树油的安全使用条件,解答了长期以来的争议。以下是核心结论:

INCI名:Melaleuca alternifolia (Tea Tree) Leaf Oil 

CAS 编号:68647-73-4

EC 编号: 285-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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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浓度上限

SCCS认为,茶树油作为抗脂溢和抗菌剂在以下产品中使用是安全的:

  • 洗发水:≤ 2.0%

  • 沐浴露/洗面奶:≤ 1.0%

  • 面霜(驻留型):≤ 0.1%

关键前提:茶树油必须符合国际标准ISO 4730:2017的化学成分要求。

二、使用限制与警告

1.禁用喷雾类产品
 SCCS强调,茶树油不得用于喷雾或气溶胶产品(如喷雾香水、发胶),避免消费者吸入风险

2.致敏性明确
 茶树油是中等皮肤致敏物,敏感肌肤人群需谨慎使用。配方中需控制氧化产物(如对伞花烃)含量。

3.稳定性是隐患
 茶树油暴露于光、热、空气时易降解,可能产生有害物质。生产商必须确保产品在储存和使用期间成分稳定,始终符合ISO标准。

三、争议问题回应

1.生殖毒性争议
 尽管ECHA建议将茶树油归类为"生殖毒性1B类"(Repr.1B),但SCCS评估后认为:

在限定浓度下,综合暴露不会引发生殖风险(安全边际MoS=120)。

2.致癌性质疑
 现有数据未发现茶树油有基因毒性,因此无致癌性担忧。但需注意其天然成分甲基丁香酚(Methyl Eugenol)的含量需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限值。

四、后续发展

1. SCCS将整理并评估公众与行业意见,发布最终科学意见(Final Opinion);

2. 如欧盟委员会最终确认茶树油归类为“Repr.1B”物质:

2.1 采纳SCCS意见 → 允许在限定浓度和用途下继续使用。

2.2 不采纳SCCS意见或企业未满足豁免条件 → 全面禁止其在化妆品中的使用。

当前SCCS的正面评估为豁免提供了科学依据,但最终决定权在欧盟委员会。

五、给企业的忠告

✅ 使用茶树油务必符合ISO标准;

✅ 避免用于喷雾类产品;

✅ 控制甲基丁香酚及其他杂质;

✅ 评估成品配方中成分稳定性与储存条件;

✅ 关注欧盟《CLP》和《化妆品法规》的衔接变化,提前准备合规策略。

天然植物成分虽好,但“天然 ≠ 无害”。科学、安全、合规是产品走得更远的根基。

综普提供的欧盟服务

●  产品分类界定服务

●  CPNP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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