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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规 | 泰国卫生部提议大幅度修订化妆品成分清单

连续发布9个公告草案,提议新增19项、修订4项、删除2项

随着全球化妆品行业的蓬勃发展,泰国作为东南亚地区重要的化妆品市场之一,近期宣布了一系列化妆品法规的重大变动。

泰国已加入东盟经济共同体,并准备了《东盟协调化妆品监管计划 (AHCRS) 协议》,以考虑协调东盟成员国的化妆品法律,以减少非关税壁垒 (NTB)。这是为了确保所有 “化妆品” 都是安全的。它具有标准的质量和对消费者的好处。东盟化妆品委员会 (ACC) 已经成立,东盟化妆品指令 (ACD) 已经准备好。

根据东盟化妆品指令 (ACD),化妆品物质清单发生了变化。泰国作为东盟成员国之一也同步进行了改进。

泰国政府为了加强化妆品市场的监管,确保消费者权益,同时促进健康和安全的行业发展,对现行的化妆品法规中的禁限用成分进行了专项调整。新法规的出台,旨在应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动,加强对消费者的卫生安全保护。

因此,泰国方面根据最新市场情况修订相关法案,以确保新法规对市场中新兴化妆品成分的有效管理。此次法案的主要目的是修订并增加化妆品成分清单,以便于更有效的规范市场。

为此,相关部门于2024年3月到2025年1月拟定了以下9项文件(草案):

《卫生部公告(草案)》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成分清单(第...号)在泰国公共卫生部于2023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物质名称公告》附录中,增加以下序号1676至1685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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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告(草案)》关于规定可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物质名称、含量及使用条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废除泰国公共卫生部于2018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规定可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物质名称、含量及使用条件的公告》附件中“序号10”的内容,并替换为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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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国公共卫生部于2018年4月29日发布的 《关于规定可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物质名称、含量及使用条件的公告》附件中,新增序号213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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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12月

泰国化妆品委员会公告关于含过氧化氢(Hydrogen peroxide)成分的牙齿美白化妆品标签标示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含过氧化氢的牙齿美白化妆品”是指由牙医提供给消费者在家使用的牙齿美白化妆品,其中含有过氧化氢成分,并符合泰国公共卫生部关于可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物质名称、含量及使用条件的相关公告。

所有登记备案的含过氧化氢牙齿美白化妆品,必须在标签上明确标注其过氧化氢(Hydrogen peroxide)的浓度含量。

《卫生部公告(草案)》关于规定可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物质名称、含量及使用条件(第…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在泰国公共卫生部于2018年4月29日发布的 《关于规定可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物质名称、含量及使用条件的公告》附件中,新增序号214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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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本公告生效前已获得登记备案的、含有上述新增物质(序号214)的化妆品生产商、进口商及代工制造商,必须在公告生效后180天内确保产品符合本公告的规定。

公告日期:2024年3月

《化妆品委员会公告(草案)》关于含有特定物质的化妆品标签警示要求(第…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在泰国化妆品委员会于2018年4月3日发布的《关于含有特定物质的化妆品标签警示要求的公告》中,新增序号214,并依据佛历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第八次修订公告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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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12月

《卫生部公告(草案)》关于规定可用于化妆品生产的防腐剂(第…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废除泰国公共卫生部于2018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规定可用于化妆品生产的防腐剂的公告》中,附件中序号37(2-苄基-4-氯苯酚,2-Benzyl-4-chlorophenol)及序号38(2-氯乙酰胺,2-Chloroacetamide)的内容。

废除附件中序号48的内容,并替换为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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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本公告生效前已获得登记备案的、含有上述物质(序号37、38、48)的化妆品生产商、进口商及代工制造商,必须在公告生效后180天内确保产品符合本公告的规定。

公告日期:2024年3月

《化妆品委员会公告(草案)》关于含防腐剂化妆品的标签警示(第…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废除泰国化妆品委员会于2018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含防腐剂化妆品的标签警示的公告》中,附件中序号37(2-苄基-4-氯苯酚,2-Benzyl-4-chlorophenol)及序号38(2-氯乙酰胺,2-Chloroacetamide)的内容。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


《卫生部公告(草案)》关于规定可用于化妆品生产的防晒剂(第…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废除泰国公共卫生部于2019年2月18日发布的《关于规定可用于化妆品生产的防晒剂的公告》中,附件中序号8的内容,并替换为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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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本公告生效前已获得登记备案的、含有上述物质(序号8)的化妆品生产商、进口商及代工制造商,必须在公告生效后180天内确保产品符合本公告的规定。

公告日期:2024年3月

《卫生部公告(草案)》关于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物质名称(第…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废除泰国公共卫生部于2023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物质名称的公告》中,附件中序号46的内容,并替换为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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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国公共卫生部于2023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物质名称的公告》中,新增序号1669至1675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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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1月

泰国卫生部和化妆品委员会提议的化妆品成分清单修订,通过新增、修订和删除特定成分,旨在加强化妆品市场的监管,确保消费者权益,促进健康和安全的行业发展。新法规的出台反映了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动的响应,并加强了对消费者卫生安全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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