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规
检测/备案/注册
• 第06/2011/TT-BYT号《化妆品管理规定》
• 第93/2016/ND-CP号化妆品生产条件法令
• 第07/2021/VBHN-BYT号综合文件《化妆品管理通告》
(包含Circular 06/2011/TT-BYT 和 Circular 29/2020/TT-BYT)
根据东盟化妆品指令 B 部分第 2.1 条,化妆品是指用于接触人体外部部分(皮肤、毛发系统、指趾甲、口唇及外生殖器)或牙齿和口腔黏膜,主要目的为清洁、增香、改变外观特征、形态、调整体味、保护身体或维持人体良好状态的物质或制剂 。
产品备案资料准备
◆ 产品类型
◆ 产品用途
◆ 生产商,包装商,进口商,通报人,出口国家
◆ 产品配方:依照《国际化妆品成分字典和手册》列出成分 INCI 名及含量等
◆ 授权书 (Letter of Authorization, LoA)
用于明确产品生产商或出口商与在越南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之间的授权关系,包括双方基本信息、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关键条款。该文件必须以越南语或英语撰写,并由签发国的越南大使馆进行认证。
◆ 自由销售证明(Certificate of free sale, CFS)
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或相关行业协会申请自由销售证书。申请时需提交产品说明、质量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等文件,经审核通过后颁发证书。语言必须为越南语或英语。
◆ 进口公司的营业执照(需具备化妆品经营资格)
◆ 额外信息和文件
不能是用于治疗或预防疾病的宣称;
产品的效果必须是非永久性的;
获得注册备案编号后,企业需建立并保存产品信息文件,包括行政文件摘要、产品质量、材料质量、安全和功效等方面的内容。
◆ 越南化妆品备案
◆ 配方和标签审核
◆ 产品安全评估报告
◆ 产品信息文件(PIF)审核和整理
◆ 提供当地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