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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又来给进口化妆品发“政策红包”了!
今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关于在更大范围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31号)》,将进口化妆品“审批改备案”试点范围从上海市浦东新区扩大到含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在内的11个自贸试验区。
即今日(3月12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止,从这11个自贸试验区口岸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该自贸试验区内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在首次进口时可直接备案,不必等待3~5月的审批期。据此前浦东新区试点经验来看,现在企业只需5个工作日就可完成备案,进入中国市场。
这预示着,将有更多非特殊进口化妆品,尤其是新品加速入华,中国化妆品市场将再迎进口品浪潮。
目前非特殊类化妆品占据了化妆品市场90%以上的份额。由于此前的审批制延长了这类产品的进口办理周期和难度,因为进口化妆品审批事权在国家食药监总局、位于北京,因此企业每进口一种新化妆品,备案都要到北京提交材料、接受专家审评。这对于异地的进口品商来说,是一件极其耗费成本的事情,并会“错失市场良机”。
如今审批改备案,并扩大试点范围,对进口品代理商实属利好,一位进口品代理商透露,在试点放开前,由浦东新区进口的产品如需从其他口岸进入,还需要重新办理全部原来的审批备案流程,而今放宽能给他们缩短接触拓展市场空间,保证新品多地同步上市,这为进口品公司的市场运营策略提供了更多便利。
以上是进口化妆备案的流程
1、办理《授权书》、《接收授权书》的公证
2、办理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
3、将产品配方录入药监局网上备案系统打印出来,然后将配方及产品样品送达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样品必须是市售包装,且标签上的成分与配方一致)
4、检测合格之后,将所有资料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申请备案(具体资料要求见药监局的办事指南)
5、评审通过后大概一个月后可以获取批件
注意:如果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者评审不通过(按照补正通知或者评审意见补充及修改资料)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逐步放开进口品监管。
早在审批改备案制以前,质检总局就发布了《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明确收货人只要在一个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基本信息,就可以自由选择在全国各地口岸到货并申请报检。
这突破了以往只能在备案地到货并报检的藩篱,便利了收货人收货负担并降低了物流成本。同时信息平台的建立,还实现了进口化妆品的全程溯源,为进口化妆品入华提供了诸多便利。
据悉,这一系列改革都属于国务院推动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相信会有更多涉及化妆品监管的利好消息发布,期待中国化妆品市场百花齐放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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