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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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妆品监管趋严,加拿大在2025年对其化妆品监管体系进行了多项重要更新。虽然整体节奏相对稳健,但监管方向日益清晰,逐步向欧盟等成熟市场靠拢。本文将对2025年加拿大化妆品法规的主要变化进行梳理,供相关企业参考。
一、《化妆品通报指南(CNF)》更新:加拿大地址成强制要求
核心变化包括:
1. 强制要求提供加拿大地址
在化妆品通报(CNF)中,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提供加拿大境内的地址,作为合规和监管联络的有效责任主体。
2. 强化企业责任定位
这一变化意味着,企业如希望进入加拿大市场,必须在当地设有责任人(Responsible Person),不再接受仅有境外主体的通报方式。
3. 更新联系信息与成分申报字段
CNF中相关字段同步更新,以提升监管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4. 强调产品正确分类
对产品类别的判定(如:驻留型 vs 冲洗型)提出更高要求,确保安全评估与实际使用方式相匹配。
影响提示:
没有加拿大责任地址的品牌,将面临通报受阻,进而影响产品上市。
二、标签与成分透明度加强:双语标签要求持续强化
主要要求包括:
1. 英法双语标签为刚性要求
加拿大官方语言为英语和法语,所有在加拿大销售的化妆品必须使用英文 + 法文进行标签标识。
2. 成分必须使用 INCI 名称列示
这一要求保持不变,仍是合规重点。
3. 上市后10日内完成通报
产品首次在加拿大销售后,需在10天内完成化妆品通报。
三、责任人制度明确:加拿大“本地责任人”时代开启
产品必须由位于加拿大境内的责任主体负责,该责任人需对产品合规、标签语言(英/法)以及监管沟通负责,这一变化标志着加拿大正在从“形式性通报”向“责任主体制”转型,监管路径明显向欧盟靠拢。
四、香精致敏原披露要求:过渡期已启动
指定香精致敏原未来将必须:
1. 在产品标签中披露
2. 在CNF通报中同步申报
新增的欧盟《化妆品法规》中的香精致敏原清单,也将适用于加拿大市场产品
※ 实施时间节点:
相关要求预计将在 2026 / 2028年全面生效,企业需提前调整配方与标签策略
五、《化妆品成分热清单(Hotlist)》拟更新:公众咨询开启
拟议变化包括:
1. 可能新增禁用或限用成分,如:
Basic Violet 4
Basic Blue 7
Polyaminopropyl Biguanide
2. 修订现有限制条目:
如呋喃香豆素(Furocoumarins),拟进一步限制其在驻留型产品中的使用
3. 重点评估成分:
茶树精油(Tea Tree Oil),评估参考欧盟 SCCS 的安全结论
六、已实施的成分限制回顾(2022年修订,现已生效)
1. 限制使用的成分:
Ethylhexyl Ethylhexanoate
Azelaic Acid 及其盐类
2. 修订使用条件的成分:
Retinoic Acid 及其盐类
3. 新增警示要求的成分:
含 Eucalyptus Oil >0.022% 的产品需添加警示语
七、茶树精油(TTO)评估进展
● 面霜类产品:≤0.1%
● 洗发水:≤2%
监管重点关注其稳定性问题,这也将影响加拿大未来的监管立场。
结语:稳步演进,持续趋严
✔ 责任人制度本地化
✔ 标签与信息透明度提升
✔ 成分监管持续细化
✔ 与欧盟、美国等主要市场逐步趋同
未来,加拿大化妆品监管预计仍将持续更新。建议计划进入或已进入加拿大市场的企业,尽早布局本地责任人、双语标签和成分合规策略,以降低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