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100-8808

中文简体
|
English
|
联系我们
邮箱: sales01@zoop-tech.com
电话:400 100 8808


出口欧洲企业注意!新版化妆品边缘手册新增这两个项目

 欧 盟 发 布 新 版 化 妆 品 边 缘 手 册 

● 背 景 

2024年2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新版《化妆品边缘手册》。最新版本包含以下两个新条目:

1.用于固定假指甲、假睫毛、牙齿上的珠宝等物品的胶水和粘合剂。

2.磁性眼线笔

边缘手册是欧盟化妆品工作组创建的指导文件。它旨在帮助化妆品公司确定其产品是否属于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范围。

831.jpg

● 化妆品分类要点 

验证产品是否为化妆品是欧盟合规流程的第一步。欧盟化妆品法规将化妆品定义为“旨在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表皮、毛发系统、指甲、嘴唇和外生殖器官)或与牙齿和口腔粘膜接触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以清洁、增加香气、改变容颜、纠正身体异味、保护或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为目的”。因此,分类基于以下要素:

产品性质——物质或混合物

作用部位

产品功能

评估时必须考虑产品的所有特性,包括配方和宣称。

● 胶水和粘合剂 

用于固定假指甲和假睫毛等物品的胶水和黏合剂符合化妆品定义的两个要素——产品性质和作用部位。然而,其化妆品主要功能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此,《边缘手册》有做进一步的澄清,如果胶水本身就能改变涂抹部位的外观,那么它很可能是化妆品。相反,如果胶水仅具有将物品粘附到人体外部的功能,则它不能被归类为化妆品,因为它缺乏美容功能。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应符合《通用产品安全法规》 (GPSD)的要求。

此外,《边缘手册》还补充说,涂在指甲上用来制造人造指甲的胶水具有美容功能,因此是一种化妆品。

● 磁性眼线笔 

磁性眼线笔是一种常规眼线笔,它有一个次要功能,例如允许将假睫毛附着在眼睑上。根据《边缘手册》,因为其主要功能与普通眼线笔相同,该产品应归类为化妆品,其他功能可以认为是次要的。

● 参考文献 

Manual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cosmetic products (sub-group on borderline products) on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the cosmetics 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 (ART. 2(1) (a)) (Version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