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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国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备案)备案申报相关问题解释

一、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名词解释
      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类这九类属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除了这九类以外的化妆品都属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二、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实施的时间
     自2014年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将正式实行产品信息网上备案。这个时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的有关规定实施的。

三、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办理备案流程
      网上备案的产品信息经设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后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政务网站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化妆品企业可自行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产品信息申报备案。

四、关于备案委托生产的产品怎么进行
      托付出产的产品,托付两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备案信息。境外企业托付国内企业出产的产品及国内企业出产的仅供出口的产品,由实践出产企业向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备案案信息

五、关于备案结果需要发放纸质凭证的?
      如果是企业在网上自己备案,就不再发放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纸质凭证。

六、关于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已取得备案凭证的产品设置过渡期?
      对于2014年6月30日之前已经拿到备案凭证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企业或者个人,原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但扔需于2014年12月30日前要到各自申请的省局申请网上补充备案。

七、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在网上备案还是行政许可事项?
       这次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工作的调整,必须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上市前报备,是强制的义务,但是非行政许可,其产品上市无需等待所在省局确认,区别在于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如果有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在销售的产品中使用法规规定的禁用物质、限用物质超标、明显违法宣称等情况,将严厉查获并进行处罚。

八、关于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情况处理方法?
      已经通过了网上备案的产品,拟变更原备案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前将相关的变更信息通过网络平台报送备案;涉及备案管理部门改变的,应当主动注销原来的备案信息,然后重新在网上申请备案。

九、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过网上备案后是否长期有效?
      已经通过网上备案的产品,应该自备案之日第一天起,每满4年重新确认产品备案信息。如果不再生产的,按照规定企业应该主动注销原备案信息。

十、关于套装、组合包装或配合使用的产品应该怎样进行备案?
  1、套装产品内如果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独立包装,每个产品分别报备;
  2、如果是不可拆分的组合包装,以一个产品名称报备的,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3、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合使用的产品,按一个产品报备,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相关备案服务:化妆品备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