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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企业如何做化妆品申报品牌的起草说明

一、目的

       随着中国特色制造业的发展,中国化妆品企业经历了数量竞争、质量竞争,最后到品牌竞争的三个阶段,随着品牌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品牌意识和品牌管理不断加强,品牌评价日益受到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科学、专业、权威的品牌评价活动,有利于全面了解行业的品牌建设状况,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强和完善品牌建设,从而进一步提高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鉴于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认证评价体系,所以,在工信部及有关单位的直接指导下,协会起草并建立了“中国化妆品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希望通过这个评价体系,提供一个比较全面客观公正的尺度,既可使消费者在面对众多的化妆品品牌进行选择时有-一个客观依据,又可以对化妆品企业的品牌经营行为起到监督和规范作用。

二、评价对象

      该品牌评价体系主要面对在我国生产或销售的化妆品产品品牌。

三、申报条件

      申报化妆品产品品牌的企业应是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近三年没有出现环保方面的负面报道;该品牌的产品近三年没有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企业应根据指标体系中对应的指标要求,提供该品牌所对应的相关数据。

四、评价标准

      评价体系从企业角度、市场角度、消费者角度等方面入手进行全面分析,重点关注品牌的市场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旨在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评价体系立足于中国化妆品行业的发展现状,力争构建更加科学、严谨的品牌评价综合指标体系,共包括品牌基础能力、品牌市场能力、品牌持续发展能力和品牌服务能力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以及22个三级指标,以期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品牌发展的真实状况,为建立优势品牌,获取企业持续发展的竞争力提供准确的信息,从而提高指标体系的整体可信度,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在评价指标体系中,综合评价中评分标准的确定、不同评价指标权重的分配、非直接量化指标的评价等内容,均由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最终确定。